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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6年11月23日 08:47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问询内容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晚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关于公司旗下网贷平台的相关问题作补充披露。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你公司旗下网贷平台的主要融资方及担保方是否为你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孙公司。

  2、你公司旗下网贷平台为关联企业融资,是否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的规定。请律师发表意见。

  3、如前述事项涉及违规,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问题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进行了自查,现回复如下:

  1、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建材")、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格力")和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金融")均为本公司下属企业,格力建材、两江格力和海控金融没有相互持股关系。

  2、经自查,海控金融没有收到金融相关部门的处罚、通知或整改意见,不存在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股票复牌事宜

  公司A股股票、可转债、可转债转股将于2016年11月23日起复牌。

  四、特别提示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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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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