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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6年11月24日 08:2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消8,4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98,453,200股减至498,444,800股。根据公司于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有关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事宜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6年10月27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双休日除外)

  3、联系人:林 海 郭燕婷

  4、联系电话:0760-22813684

  5、传真号码:0760-85401052

  6、邮政编号:528445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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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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