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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84号文核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根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11月24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人民币0.5亿元,最终网上一般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人民币0.5亿元,占本次发行规模10%。
2、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人民币4.5亿元,最终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人民币4.5亿元,占本次发行规模9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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