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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年12月14日 08: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6-08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下发的《关于对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披露的《鑫科材料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临2016-080号)。

  2016年12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6-083),预计不晚于2016年12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2016年12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6-085),预计不晚于2016年12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目前,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仍在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作进一步的核实、查证工作,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在2016年12月14日前完成。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不晚于2016年12月2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6-08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6-084),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7日起连续停牌。

  截至公告日,该事项尚在筹划过程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4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于继续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确定上述重大事项的类型。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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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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