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雪)2016年7月8日,万科集团北京分公司员工在前往香河国土局参加土地招投标的途中遭遇袭击。时隔5个多月,12月16日上午9时,该案在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法院并未当场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8日8时30分许,被告人王贵源、涂忠义与何胜龙驾驶红色大型皮卡车在香河县淑阳镇镇政府门口,与被害人程永、秦振杰和梁萌所乘白色大众牌涂观车追尾、碰撞,三名被告人下车后,利用镐把、白色塑料管等作案工具将被害人所乘车辆车窗击碎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随后,另外一名被告人武玉磊也加入其中,同以上三名被告人一起殴打被害人。经香河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室鉴定,三名被害人构成轻微伤。据此,公诉机关提请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