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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7年02月13日 08:1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官章洪先生及姚剑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官章洪先生及姚剑林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官章洪先生及姚剑林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之职。公司监事会向官章洪先生及姚剑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官章洪先生及姚剑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新的职工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与会的职工代表审议通过,选举王玉红女士、刘建中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2月10日

  附件: 简历

  1、王玉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4年7月至今在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特种化工厂机电员、保全科副科长、生产调度科科长、副厂长,现任公司特种化工厂支部书记兼副厂长。

  王玉红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王玉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刘建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刘建中先生1996-2003年在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财务部主管,2003-2007年在广东德正会计师事务所、宁波鼎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负责人,2007年11月至今在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核算处处长。

  刘建中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刘建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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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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