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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的公告

2017年02月15日 14:53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7年2月1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机构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已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非直销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0=100,000.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100,000.00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通常情况下,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份,T日该投资者赎回50,000份A类基金份额,所以:

  赎回金额=50,000×1.00=50,000.00(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5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50,000.00元。

  (2)本基金须收取强制赎回费时

  强制赎回费收取份额=赎回份额-基金总份额×1.0%

  强制赎回费对应总金额=强制赎回费收取份额×1.00元

  赎回费用=强制赎回费对应总金额×1%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2:若基金总份额为400,000,000份,某投资者赎回5,000,000份B类基金份额且触发必须收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形时,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强制赎回费收取份额=5,000,000-400,000,000×1.0%=1,000,000份

  强制赎回费对应总金额=1,000,000×1.00=1,000,000.元

  赎回费用=1,000,000.00×1.0%=10,000.00元

  赎回总金额=5,000,000×1.00=5,0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5,000,000.00-10,000.00=4,990,000.00元

  即:投资者在强制收取赎回费的情况下赎回5,000,000份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可得到赎回金额4,990,00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渠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宝,基金代码:000773)、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和,基金代码:A类:002664,C类:002665)、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益,基金代码:A类:001635,C类:001636)、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旭,基金代码:A类:002670,C类:002671)、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盈,基金代码:A类:003734 ,C类:003735)、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祥,基金代码:A类:001633 ,C类:001634)、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隆,基金代码: 003751)) 。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或优惠活动,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6.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2月15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12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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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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