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1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17号的核准。
2017年3月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4.62%。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7年3月8日、3月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7年3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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