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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企债转股难落地 十家先行仅一家实施

2017年05月30日 10: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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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经有10家钢铁企业签订了债转股协议, 但真正实施的只有一家,大部分债转股协议都是“名股实债”形式,往往表面上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实际上却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
5月25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签署了26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至此,全国已经有10家钢铁企业与银行签订了债转股协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 实习记者 叶飙)5月25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签署了26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至此,全国已经有10家钢铁企业与银行签订了债转股协议。

  山钢集团官方微信称,此次协议将有效改善集团公司贷款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据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报道, 此次协议的主要合作模式是工行下属机构直接投资山钢集团成员单位,同时设立有限合作并表基金作为辅助,将山钢集团现有债务转化为投资股权,降低山钢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近10%,方案实施期限大于等于五年,利率预计比同期债券成本低0.5-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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