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立昂技术,股票代码:300603)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3 日、2017 年 7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经公司与各方研究和论证,公司已经确定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将于停牌后 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复牌之日起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二、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或者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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