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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就棉纱期货合约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07月18日 09: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魏书光 证券时报记者 魏书光

  

  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询棉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意见的公告》,面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于棉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在棉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设计过程中,郑商所对我国棉纺织行业,以及棉纱生产、消费、贸易、运输等方面的特点进行研究,并征求棉纱生产企业、贸易企业、消费企业、行业协会、质检机构以及期货公司等市场多方意见建议,旨在使棉纱期货合约设计贴近现货市场实际,发挥市场功能。

  根据公告,在合约设计方面,棉纱期货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棉纱期货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为±4%与5%的组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在交割方面,与棉花不同的是,棉纱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月~12月,以适应棉纱现货市场连续生产的特点,与国内期货市场工业品交割使用连续月份的惯例相符。

  棉纱基准交割品为符合郑商所棉纱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18.5tex(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单纱(环锭纺),品种规格唯一,交割质量确定性强。以32支普梳棉纱作为棉纱期货基准交割品符合我国棉纺织行业发展现状:一是32支普梳棉纱价格是行业内公认的各规格产品的定价基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二是32支普梳棉纱符合占行业绝大多数的中小型棉纺织企业的产品结构,有利于增强期货市场服务棉纺织行业的能力。三是32支普梳棉纱现货市场份额最大,可提供充足的实物交割量,有利于防范交割风险。

  在具体的交割质量指标中,棉纱期货对交割货物的异性纤维含量做了规定,并设置合理的替代交割范围及贴水幅度,旨在避免异纤含量极高、对布面危害极大的棉纱流入期货市场交割环节,保障下游企业接货后的可使用性,同时强化期货交易与交割棉纱的品质一致性,确保期货价格信号明晰。

  棉纱期货上市初期实行厂库交割,待市场平稳运行后,将适时启用仓库交割。据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我国棉纺织企业多以订单生产,现货贸易的中转仓储量及纺织企业库存较低。在此背景下实行厂库交割,一是可提供供货方基准交割品及替代交割品以外的品种规格,满足其个性化的交割需求,间接扩大交割品种范围;二是通过厂库提供银行保函或其他交易所认可的担保形式形成仓单,不需要提前将货物生产出来,减少企业资金及资源占用;三是减少入库环节,降低交割成本;四是利于保障期货交割安全,防范交割风险。仓库交割备用,则可为后期进口棉纱参与交割创造条件。

  棉纱交割地点为山东、河南、江苏和浙江,符合现货市场基本情况。这四个省份为我国棉纱主产区及主销区,同时充分反映我国棉纱现货贸易流向,区域内棉纺织企业具有较强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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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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