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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申请连续停牌

2017年07月18日 09: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中期高送转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以下为问询函全文内容: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你公司提交《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2017 年中期高送转预案的公告》(以下简称《高送转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五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高送转的,公司应当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东提出的高送转方案,股东提议应当与董事会决议同时披露。而你公司对本次收到的股东高送转提议,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决议情况,并在披露董事会决议后申请股票复牌。

  二、请公司按照《指引》要求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高送转公告》显示,鉴于2017 年半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2017 年中期高送转预案。请公司结合2017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2017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主要构成等,分析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并说明股东提议高送转议案的具体理由,以及本次采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而非现金分红方式的主要考虑。

  2.《高送转公告》显示,公司召集了部分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沟通讨论,并一致认为控股股东提议的2017 年中期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请董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等因素,审慎评估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说明若该方案获得审议通过,后续的相关审计工作安排。

  3.请补充披露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本次公告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是否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等。

  三、公司于2017年3月在本所上市,请说明上市后短期内即筹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四、请补充披露本次高送转预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在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公司股票将申请2017年7月18日起连续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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