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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年08月01日 08: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04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撤回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04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17年7 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回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议案》,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材料。

  本次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材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融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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