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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香港联交所要求摘牌 华多利早盘曾暴跌逾40%

2017年08月07日 15:26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华多利集团(01139.HK) 发布公告称,公司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函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给予的通知,表示香港联交所根据规则第6.01(3)条已决定暂停公司股份买卖及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阶段。受此消息影响,公司股价周一大跌,一度跌幅超过40%。

  华多利的公告称,香港联交所已决定暂停其股份买卖,并将其列入摘牌程序第一阶段,主要考虑到去年公司二手车辆贸易及放债业务总收入只有490万港元,不足以支付公司费用及开支,造成净亏损及经营性现金流减少。通告同时强调,公司在过去几年收入持续恶化,似乎并不是暂时性经济衰退引致,业务可持续性存在严重问题,新车业务发展非常初步及经营规模很小,至今签订4份合同所产生的利润只有50万至100万港元。

  香港联交所表示,截至去年底,公司资产只有5660万港元,存货及贷款约530万港元,应收利息只有1310万港元,认为公司没有提供任何信息证明其资产能够令业绩改善,或具有上市所需要的足够资产值。

  华多利表示,根据信函所示,公司须于信函日期起满6个月前至少10个营业日提交复牌建议,以显示其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同时,公司必须证明其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的商业模式。

  公开资料显示,华多利集团曾于2012年6月5日公布,全部复牌条件已获达成并已符合全部复牌条件,而股份已于2012年6月11日恢复买卖。公司已重组并具备充足资源继续进行可持续经营业务。

  华多利强调,全球经济环境复苏缓慢加上内地市场发展放缓、二手车需求下降、竞争对手增加以及内地的限牌令等,可能会于未来持续影响公司的左?汽车业务。另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就于香港买卖右?汽车注册成立新附属公司,以拓展其业务。此外,于2012年内已取得放债人牌照,于2014年3月下旬开始放债业务。公司强调,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物色新业务及投资机会,务求扩大公司的营业额来源。公司也将继续施行严格的成本控制、质量保证及开支控制,务求营运成本最小化。

  实际上,华多利这次遭香港联交所要求摘牌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司早前公布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度业绩显示:期内股东应占亏损1217.7万港元,同比亏损1884.6万港元,每股基本亏损0.014港元,不派发股息。

  值得留意的是,华多利曾于2017年5月29日交易时段后公告称,贷方与客户A(作为借方)签署一份贷款协议,据此,贷方同意向借方授出300万港元年利率30厘的贷款,贷款期为一个月,于2017年6月29日届满。客户A为个人,借方须于到期日清还偿还利息及本金。授予借方之贷款金额乃由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公告称,公司主要于香港从事放债业务、投资控股及买卖及分销汽车。董事认为订立贷款协议符合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上市规则的涵义,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董事认为,贷款协议之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因此订立贷款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虽然遭到香港联交所要求摘牌,但其股份暂未申请停牌,股价在周一早盘曾急挫近41%,中午收盘报0.335港元,跌幅逾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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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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