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孙亚华 *ST准油(002207)8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准油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创越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监管局对准油股份处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