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国平)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由其经济运行调节局研究起草的《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在多次征求过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0日。
指导意见称,短期内煤炭能源主体地位难以改变,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而建立煤炭库存制度将有效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维持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避免其大幅波动。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国平)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由其经济运行调节局研究起草的《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在多次征求过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0日。
指导意见称,短期内煤炭能源主体地位难以改变,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而建立煤炭库存制度将有效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维持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避免其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