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近日获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深汕合作区将由深圳市全面主导经济社会事务,定位为深圳的经济功能区。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前述政策动向。
知情人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下称《调整方案》)由两市市委、市政府联合报送,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原则同意”的批复。
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深圳往东100多公里的汕尾市境内,二者之间隔着惠州市。合作区规划总面积463平方公里,大约相当于四分之一个深圳;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约为深圳新老两个市中心——福田与罗湖两区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