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 实习记者 方祖望)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内部出台房贷新政:从2018年1月2日起,凡是深圳户籍家庭申请购房贷款,房产登记在非深户一方(且社保不满5年的)名下,并以非深户方为借款人的,须将深户一方增加为共同借款人。
财新记者多方核实后确认上述消息。这意味着双方即使离婚,非深户一方哪怕名下无房,仍然受到限贷约束。对试图通过“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并申请贷款的人而言,这是一个打击政策。
所谓“假结婚”购房是指:一些在深圳无购房资格的外地人,通过与本地户口居民结婚,获取购房资格,购房成功后再离婚,以分割财产方式获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