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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并轨

2018年05月25日 20:20 来源于 财新网
与过去“双轨制”价格不同,国家发改委为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价制定了同一价格基准,终端最大提价幅度先期控制在0.35元/立方米;政府将给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发放财政补助,最终负担基本不会增加
经历多年气价“双轨制”后,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并轨方案出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 罗国平)经历多年气价“双轨制”后,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并轨方案出台。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自6月10日起开始进行。

  具体操作上,居民用气门站价定价机制将与非居民相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上浮20%、下浮不限。不过发改委规定,方案实施时价格暂不上浮,2019年6月10日起可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

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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