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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及船代放开外资限制 国内水运依旧管制

2018年07月02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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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运营商环境和体系业已成熟的上海开设外商独资航运企业会是外资的选择。不过中国仍缺乏相应的外汇和税收环境,此外国内航线限于航道水文的国家安全也未放开
新修订的负面清单全面放开了对国际海运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外商投资限制。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特约记者 贾天琼)新修订的负面清单全面放开了对国际海运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外商投资限制。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国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这些开放政策大多在自贸试验区已经试点,此次修改将推广至全国范围内实施,而“取消国际船舶代理外商投资限制”的措施超越了之前自贸试验区的现行政策。但在国内水上运输领域,2018版负面清单依旧维持对外资限制的原则。

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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