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白宇洁)颁布近30年的《铁路法》将迎来首次修订,铁路领域进展缓慢的“以地养路”政策或将入法。国家铁路局近日公布《铁路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稿较现行《铁路法》增设了与支持鼓励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相关的条款。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提出,国家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对既有铁路站场及毗邻区域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促进铁路建设投资等主体对新建铁路站场及毗邻区域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国家铁路局发布的“起草说明”称,此次修订将“国务院文件形式确立的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