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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进口防护服可应急使用 湖北此前已开口子

2020年01月31日 19: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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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防护服存在产能与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缺口超八成,此前符合出口标准的防护服因为和国内标准不同不能使用
1月3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印发《通知》,从国外紧急进口符合日美欧等医用防护服标准的产品,企业能够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可以应急使用。图/财新记者 丁刚

  【财新网】(记者 沈欣悦)肺炎疫情持续考验防护服供给,国务院调整现有政策对外贸和进口防护服开绿灯。1月3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进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国外紧急进口符合日美欧等医用防护服标准的产品,企业能够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可以应急使用。

  《通知》还指出,在一次性医用护目镜供给不足的紧急情况下,经严格消毒后可重复使用。以上措施属于此次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当前,国内存在医用防护服等物资产能和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1月26日指出,根据湖北省提供的需求清单,每天约需要10万套防护服,而国内满足要求的生产企业约40家,总的生产能力为每天3万套,春节期间日产仅1.3万套(详见《防护服产能缺口超八成》)。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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