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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因《我不是药神》音频赔优酷6万 2019年侵权官司超90起

2020年06月29日 17: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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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B站,法院最终裁定B站构成帮助侵权,需赔偿优酷经济损失6万元,而B站仍有大量类似影视音频内容
根据2019年年报,B站称其已经被卷入近90起因上传内容产生的内容侵权案件。

  【财新网】(见习记者 关聪)用户提供大量音视频剪辑再创作作品的B站再次面临版权问题。6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用户在B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电影纯音频,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B站的运营公司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结果:宽娱构成帮助侵权,需赔偿优酷经济损失6万元。

  因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有B站用户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纯音频上传到B站影视栏目中,并将标题编辑为“【1080P】我不是药神 影视原声”。因此,优酷认为B站未经许可,擅自提供电影的全部影视原音的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其享有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和合理费用2万元。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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