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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一渠道管理经理受贿超千万元 一审获刑七年半

2021年02月24日 20: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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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供不应求,经销权意味着丰厚利润。该渠道管理经理虽不是中高层,但所处的位置非常核心,对销售指标的分配具有一定影响力
资料图:李茂刚。

  【财新网】(记者 沈欣悦)围绕茅台经营权的“贪腐”问题触目惊心。2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茅台销售公司渠道管理部经理李茂刚受贿的一审判决书。据判决书,李茂刚在茅台任职1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获取经销商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等,受贿超千万元。一审判决李茂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据判决书,李茂刚现年45岁,贵州仁怀人。2006年至2018年,其在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专卖店管理部经理、渠道管理部经理等职期间,利用审核茅台酒经销权、调剂茅台酒计划增量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现金1045.5万元、匠心茅台酒10件(折合人民币11.27万元)和美金2.5万元。李茂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50万元,并追缴其受贿赃款。

责任编辑:覃敏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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