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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发文加强长租公寓监管 企业单次收租不得超三个月

2021年04月27日 10: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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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层面首次针对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下发监管措施,未来租金贷仍可使用,但资金不能再放给企业
资料图:北京,城市住宅。4月26日晚间,住建部、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对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等行为开出七条监管要求。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牛牧江曲)为防范分散式长租公寓企业爆雷,4月26日晚间,住建部、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等行为开出七条监管要求。

  这是部委层面首次针对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下发监管措施。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即从事转租经营的分散式长租公寓企业,如自如蛋壳公寓(NYSE:DNK)等。

  根据《意见》,监管机构认为,伴随着租赁市场快速发展,部分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开展金融业务。近期,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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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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