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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最高可罚上年销售额5‰

2021年07月02日 23: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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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违法行为将面临上亿元级别的处罚,令违法成本大大提高
7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了常见的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外,还专门对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若曦 记者 钱童)新经济业态中屡禁不止的“大数据杀熟”“低价补贴”等价格违法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7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称“市监总局”)在官网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了常见的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外,还专门对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如按《意见稿》的处罚标准,以社区团购企业违法成本为例,按照上年度销售额的5‰计算,上次仅面临150万元行政罚款的滴滴拼多多美团的罚款额度将直接提升至7.085亿、2.975亿、5.74亿,违法成本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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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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