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原瑞阳 钱童)市监总局持续追责未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22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认定滴滴、阿里、腾讯、苏宁和美团等公司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均未被认定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故对涉案企业均处以50万元罚款。
本次公布的22起案件中,8起涉及滴滴、6起涉及阿里、5起涉及腾讯、2起涉及苏宁以及1起涉及美团。
涉及滴滴的交易均为设立合营企业案,包括滴滴与一汽集团,北汽集团旗下出行平台华夏出行、北汽新能源、特来电、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西藏奥通(2起)以及时空电动车等企业设立合营企业的交易。市场监管总局在考虑违法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后,对所有涉案企业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滴滴共计被处以400万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