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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偷逃税被处罚合计2.99亿元 阴阳合同或涉上市公司业绩造假

2021年08月27日 13:2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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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要求,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资料图:郑爽。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关聪)历时四个月,郑爽偷逃税案调查结果出炉。8月27日上午,上海市税务局披露演员郑爽偷逃税案调查结果,郑爽因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利用“阴阳合同”获得“天价”片酬被坐实,两年间偷税近4500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这是继2018年影视圈“查税风暴”之后被官方严查、通报的首例违法案件。

  4月26日,与郑爽育有子女的张恒在微博放出录音、聊天记录等材料,举报郑爽因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违规取得高额片酬,并偷逃税款。两天后,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此展开调查,北京市广电局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详见:《演员郑爽被举报签“阴阳合同”拿1.6亿元片酬 监管部门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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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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