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杜知航)“根据我们头部企业的反映,在中国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布之后,事实上美方向中国企业调取数据的频度和力度有一个明显的下降。”对于美国监督机构不断提高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中国的反制立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发表上述评论。
吴沈括指出,中国赴美上市企业面临着中国美国“双重合规”的挑战。一方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机构对中概股披露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中国也开始意识到外国法的长臂管辖,开始立法反制,中国法的域外适用的研究和相关的立法工作也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