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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未完成2021年可再生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限期整改

文|财新 陈雪婉
2022年05月10日 11:45
甘肃只完成非水可再生消纳权重,未完成总量消纳指标,新疆两项指标均未完成;目前针对未完成消纳权重尚未有惩罚措施
依据消纳权重政策机制,市场主体完成消纳量有三种途径,即从购买可再生能源电量、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及补充方式。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甘肃、新疆未完成2021年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指标,分别相差2.6和1.8个百分点。5月9日,国家能源局披露了当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除了总量消纳权重外,新疆同时也未完成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相差0.6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指的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当地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按照政策要求,实行“双消纳、双考核”即对各省实行总量消纳权重和非水电(即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两类消纳责任考核,并且两类责任权重均应逐年提高,或者至少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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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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