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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非居民用户水电气费用实施财政补贴
上海市发改委6月24日消息,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水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政策明确,对上海市非居民用水户、非居民电力用户(含电力市场化用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不含燃气发电企业),2022年6-8月使用量(以月度账单为准)对应的应缴供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给予10%的财政补贴,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除外;非居民用户(含自取水用户)2022年6-8月用水量(以月度账单为准)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降低10%,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