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深圳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或可不配备方向盘

文|财新 黄荣
2022年07月06日 13:47
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条件等方面,《条例》最终版本相比《征求意见稿》明显收紧
2021年2月1日,深圳市坪山区推出全市首条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线路——深兰科技-深智联自动驾驶巴士示范线路。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深圳将允许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限定区域内合法上路。该类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也不配备驾驶员。7月5日,深圳市人大官网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其中包括上述规定。

  《条例》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从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进行全链条立法,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

  《条例》将智能网联汽车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再遵循这一法则,但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公司股价走势、结构人员变化等投资信息。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吴秋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