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四城市的外资旅行社可获得出境游业务资质,但业务仍未能开展。10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下称《批复》)。《批复》显示,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消息引发行业高度关注,甚至被解读为出境游业务将开启。但财新了解到,这一政策变更主要是对部分旅行社的资质作出调整,并不意味着现在能开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