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明星代言电子烟、教培、医药被禁 婴幼儿产品等需先试用

文|财新 关聪
2022年10月31日 16:44
明星在代言前需试用商品服务,婴幼儿专用或异性用商品,由近亲属充分、合理使用
围绕上述明星、企业、媒体三个方面,《指导意见》对明星广告代言行为提出多项规范要求。整体来看,两个方面格外值得关注:其一,监管进一步明确明星代言禁入行业;其二,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仍在持续,企业和广告发布平台需要严格遏制违法失德明星代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将纳入监管。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并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明星不得代言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指导意见》明确,“明星”的范围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除直观的商业广告,明星以影视剧角色,或参加娱乐、访谈节目、网络直播过程中以介绍形式推荐、证明商品,均构成广告代言行为。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公司股价走势、结构人员变化等投资信息。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刘春辉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