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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首度承认“人为因素”

季敏华 范军利 张娜
2008年04月07日 18:01
此前坚称因“天气原因”集体返航的东航终于改口;云南分公司管理层和当事机组成员均已受罚

此前坚称因“天气原因”集体返航的东航终于改口;云南分公司管理层和当事机组成员均已受罚

  4月7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115,下称东航)首度对外承认,其云南分公司在3月31日发生的集体返航事件中,部分航班的返航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并已对当事人实施暂时停飞、接受调查的处理。
  东航新闻发言人对记者表示,该公司7日上午作出上述决定。
  获悉,已被停职的相关负责人是东航云南分公司总经理杨旭、党委书记李明道。东航已安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养民代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
  集体返航事件中,未被实施“暂时停飞”处罚的部分飞行员已开始正常工作。公司7日上午已经电话通知其余飞行员,希望他们安心工作,高标准从严完成飞行任务。公司并表示,对于管理体制上的漏洞,将积极补救。
  东航云南公司党办发言人李露荣说,与调查有关的进展以总部提供的信息为准,云南分公司将服从东航总部的安排。
  据东航表示,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出现集体返航后,东航于当日迅速组织运力恢复航班正常,且由总部派出工作小组赶赴昆明调查处理。东航工作小组收集和封存了有关气象和飞行数据资料。但此后数日,东航对外一直坚持的说法是返航事件是由于云南近期多变的“天气原因”造成。
  此前,当事机组成员曾提及的一个具体待解决问题是,飞行员每月的小时费不能全额发放,均被扣留几千元。而至年终统一退还时,却又将税收标准相应提高到30%。此外,他们对所在公司的管理也怨言颇多。
  4月1日,参与返航事件的飞行员与东航管理层召开座谈会以后,亦纷纷改变说法,称返航是因为“从飞行安全出发,不能盲目蛮干,严格遵循‘八该一反对’。”但这些出入甚大的解释不能消除公众的质疑、当日乘客的不满。
  同日,管辖东方航空的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正式实施地方性新规《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2008年3月14日第二次修订)》,对飞行人员的流动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包括飞行人员每年流出的比例需控制在本单位飞行人员总数的1%以内,未获准流动的飞行人员将飞行执照、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和空勤登记证交现用人单位,再交华东局飞行标准处暂存保管等。
  4月5日中午,民航局派出工作组到昆明。第二天,民航局、民航西南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调查人员召开了一整天的会议。据新华社报道,该工作组调查了3月31日返航的18个航班和次日返航的三个航班资料、目的地机场天气实况以及相关飞行数据,并向当天执行飞行任务的飞行员、空管人员、地勤工作人员、机场服务人员和乘客了解相关情况。
  4月7日上午,东航方面的解释即发生变化,表示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及当事人调查谈话,初步显示3月31日到4月1日的21个返航航班中,有部分航班并非当时机组所反映的“天气原因”返航,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
  东方航空还表示,除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还将给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给予补偿。东方航空承认,此事反映出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为此对公众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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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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