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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提高电价 居民以外用电每度提高3.84分钱

2011年12月02日 09:46 来源于 财新网
从12月1日开始,江西省适当调整提高电力价格,其中居民以外其他各类用电每度(千瓦时)提高3.84分钱

  据新华社12月1日消息,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从12月1日开始,江西省适当调整提高电力价格,其中居民以外其他各类用电每度(千瓦时)提高3.84分钱。

  江西省发改委介绍,这次调整的电力价格范围包括,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并适当提高销售电价。

  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江西省提高江西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度3.7分钱,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江西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度0.8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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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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