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15日消息,记者从温州市泰顺县政府获悉,15日,由泰顺县政府方面组成的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第3号公告,从即日起,进行债权人的申报登记。
为了确认债权情况,全面、准确掌握立人集团的债务,为清产核资、处置债务打基础,泰顺县政府方面决定委托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登记等有关工作。登记的类别是民间、投资、其他债权。
公告称,从2012年2月15日始,凡债权人于即日起30天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债权证明向事务所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