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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新规发布 期内现问题可退货

2013年01月15日 15:21 来源于 财新网
新规涉及处罚的七条条款中,最重处罚仅处经营者上限为3万元或以下的罚款,这也使得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偏低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今日(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设置了产品包修期和有效期两个期限,规定包修期限不得低于三年或行驶里程六万公里;有效期限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五万公里。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规定》称,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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