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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九细则

2013年12月25日 11:34 来源于 财新网
新版细则共分为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生产许可产品检验和其他要求四大部分,新细则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食药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九细则

  【财新网】(记者 何春梅)12月25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并规定新细则要在明年5月31日前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新版细则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一是参考药品管理办法、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产品分段和生产工艺要求;三是加严原辅料把关要求;四是明确生产过程管理要求;五是提高部分生产条件要求;六是严格人员管理要求;七是增加产品配方管理要求;八是强调研发和检测能力要求;九是实现质量安全追溯,建立消费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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