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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夫妇赔偿国美4.2亿港元

2014年03月11日 19:06 来源于 财新网
违反董事责任,对巨额股份购回给国美造成的损失予以补救
资料图:黄光裕和杜鹃。 暴帆 / 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葛菁)香港证监会今天(3月11日)下午公告指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493.HK,下称国美)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前董事杜鹃,与证监会达成协议,同意向国美赔偿4.2亿港元,以就他们在2008年违反董事责任,巨额股份回购对国美造成的损失予以补救。

  证监会指出,若赔偿完成,该会将不再就此进行法律行动。

  证监会指出,黄氏夫妇赔偿国美4.2亿港元,相当于黄在股份回购中所获得的收益和累计利息总和,以及国美在该次操作中所蒙受的损失等。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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