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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商标纠纷败诉 赔偿广药集团14亿元

2018年07月29日 14: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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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老吉”商标案一审判决,加多宝需赔偿王老吉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共14.41亿元;同时,广药集团起诉五家加多宝公司擅用红罐包装的案子均被驳回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是白云山的全资子公司,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白云山的控股股东,也是此次诉讼的主体。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沈欣悦)加多宝王老吉持续数年的商标纠纷终于告一段落。7月27日晚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32.SH,下称白云山)发布了“王老吉”商标案一审判决公告,广东高院判决加多宝败诉,共计赔偿广药集团14.41亿元。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是白云山的全资子公司,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是白云山的控股股东,也是此次诉讼的主体。

  王老吉方面向财新记者表示,王老吉尊重法律的判决。法律对加多宝侵权事实的认定,是对“王老吉”这一中华老字号品牌的进一步保护。

  公告显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1亿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69.26万元,由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各负担一半。

责任编辑:李妍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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