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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要求下属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

2019年08月28日 07: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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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下属“厂办大集体”是过往历史遗留产物,没有“正式编制”,但业务与电网主业有所关联,存在关联交易
2018年10月,江苏苏州,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在当地一处综合能源服务中心内工作。国家电网下发《通知》,明确公司系统集体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坚决退出售电业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陈雪婉)国家电网要求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8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下发《国网产业部关于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公司系统集体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坚决退出售电业务。

  通知要求,自8月22日起,公司系统集体企业不得取得售电资质、开展售电业务、参与售电业务投资;对已取得售电资质的集体企业,需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资质注销;已开展售电业务的集体企业,2019年底前要终止相关业务;已参与的售电业务投资项目,需要与合作方做好协商,通过清算关闭、对外转让、减资退出等方式,同样需要在2019年底前退出。

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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