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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非公开审理 主犯一审获刑12年

文|财新 钱童
2021年12月29日 21:28
腾讯被诈骗事件后,腾讯游戏业务已将广告招商权转回腾讯集团广告业务部门,相关经办人员接受内部处理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认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诈骗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图/网络

  【财新网】12月29日,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一审结果出炉。贵阳市南明区法院认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诈骗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

  一名接近被告人士向财新证实了上述信息,并称因为一些技术手段的问题,被告方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仍有异议,将继续上诉。

  由于腾讯对此案申请了非公开审理,目前尚不清楚庭审中具体的抗辩过程。

  腾讯此前已撤回对该案的民事诉讼,案件进入刑事公诉程序。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已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贵阳南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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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覃敏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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