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9月21日发公告宣布,当地时间20日,加拿大法院作出最终令,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批准中海油-尼克森收购计划。
在法院作出最终令前,尼克森公司股东9月20日召开特别会议,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中约99%表决赞成交易,优先股持有人中约87%表决赞成并批准交易。
至此,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151亿美元交易,已获得双方公司各自股东的赞成,以及加拿大法院的批准。中海油给出的收购溢价为61%-66%。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9月21日发公告宣布,当地时间20日,加拿大法院作出最终令,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批准中海油-尼克森收购计划。
在法院作出最终令前,尼克森公司股东9月20日召开特别会议,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中约99%表决赞成交易,优先股持有人中约87%表决赞成并批准交易。
至此,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151亿美元交易,已获得双方公司各自股东的赞成,以及加拿大法院的批准。中海油给出的收购溢价为61%-66%。
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林金冰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