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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回到宪法谈国企改革

2015年09月16日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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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为依据,国企何种配置——包括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结构、机制等——能优化经济增长而不是相反,这才是国企改革关键的着力点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兰)中国的国企改革是海内外各界一直争论不休、不易说清楚的议题,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再度引爆该议题。谈国企可以有不同角度,本文想尝试的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发、超脱国企来谈谈国企改革。

  为什么要回到《宪法》谈国企改革,是因为中国目前《宪法》最新修正案发生在2004年3月,此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包括此次《指导意见》关于公有制、国有经济的核心叙述都没变。即宪法第六、七条: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宪法》是根本大法,从它出发才有可能触及问题的根本。

责任编辑:王晓冰
版面编辑:刘潇

阅读英文报道

What the Constitution Says about SOE Reform

201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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