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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获批为第四个全国电改综合试点

2016年05月26日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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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个试点分别是云南、贵州和山西。 降低高耗能企业成本,降低电价是其改革内在动力

  【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广西正式成为继云南、贵州、山西之后第四个全国电改综合试点地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5月26日联合公布批复意见,确认上述信息。

  未来广西将从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南方区域市场的衔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2015年底的电力体制改革新闻通气会上公开表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改革试点是电改最重要和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希望试点省份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的框架内,积极创新,为改革提供经验和方向。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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