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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三星诉讼战起 华为一审胜诉

2017年04月06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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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华为经济损失8000万元

  【财新网】(记者 覃敏)自2016年7月开打的华为、三星专利诉讼战,华为小胜一局。针对泉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星侵权、赔偿华为8000万相关事宜,华为终端公司4月6日向财新记者证实,华为已经收到了该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泉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华为享有的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害,并应连带赔偿华为经济损失8000万元,并支付华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此外,相关电讯公司和电器公司也应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责任编辑:屈运栩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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