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物流数据将在16个城市开放互联试点,为期一年。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联合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工作。
为促进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社会物流成本有效降低,《通知》强调,试点将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