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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

2012年07月03日 16:07 来源于 财新网
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目前闲置土地六成以上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在7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强化了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供应的土地必须是“净地”,禁止“毛地”出让,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

  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下称《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源头上杜绝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规定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要的基本条件。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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