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在7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强化了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供应的土地必须是“净地”,禁止“毛地”出让,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
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下称《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源头上杜绝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规定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要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