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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稀土准入条件 加速产业兼并重组

2012年08月07日 18:25 来源于 财新网
首次从生产规模方面设置稀土准入门槛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8月6日)公布《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下称《公告》)。《公告》首次从生产规模方面设置稀土准入门槛,规定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0吨/年(以氧化物计);氟碳铈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吨/年。

  《公告》要求,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严禁无证、越界开采和使用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采选矿工艺。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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